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》和《霍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霍山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,决定对县烟草局、移动霍山分公司开展工作评议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评议对象
县烟草局、移动霍山分公司。
二、评议时间
2024年7月-8月。
三、评议内容
工作评议的重点是对各评议对象主要工作进行评议。主要内容是:
(一)贯彻执行宪法、法律和法规情况;
(二)依法履职情况;
(三)落实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情况;
(四)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、决定情况;
(五)办理常委会审议意见以及县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、批评、意见情况;
(六)常委会认为需要评议的其他事项。
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被评议单位依法行政和履行职责情况,扩大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,广大干部群众可通过以下途径,向县人大常委会反映意见、建议。县人大常委会将对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与建议进行归纳整理、认真研究,并督促相关部门抓好整改,确保工作评议取得实效。
征求意见截止日期:2024年8月31日
监督电话:0564-5022187
来信地址:安徽省霍山县行政中心八楼人大常委会办公室,邮编:237200;并在县行政中心一楼、各乡镇设置征求意见箱。
电子邮箱:hsxrdb@163.com
霍山县人大常委会
2024年7月1日